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2026〕2号
重要内容提示: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与江西喜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存量授信金额1800万元。本次交易对本行业务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6年2月2日,本行与江西喜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期限三年,授信金额1800万元。江西喜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宸清。经查该公司法人代表为我行监事,所以本次上报公司属于本行关联人。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12个月内,本行与江西喜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
名称:江西喜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工业园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罗宸清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按固定年利率5%执行,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1800万元,占本行2025年四季度资本净额(256290.26万元)的0.7%,属于一般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了审查,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在公允性、合规性及内部审批程序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作为银行金融机构,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二)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
上一篇:
下一篇:



赣公网安备 360109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