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存量客户统一授信63200万元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关于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存量客户
统一授信63200万元的关联交易信息
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本行关联人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市政”)集团存量客户统一授信63200万元的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末,本行对南昌市政及关联公司授信63200万元,贷款余额53200万元。现因授信即将到期,本次本行对南昌市政集团存量客户统一授信63200万元,授信金额占本行2024年四季度末资本净额12.48%,属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交易对手基本情况。南昌市政成立于2002年10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万义辉;经营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湖滨东路1399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管理运营本企业资产及股权、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物业管理、自有房租赁、房地产开发、园林景观绿化及开发、环保工程、市政工程;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6797万元,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赣府字[2002]60号)批复同意设立的国有独资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南昌市人民政府授权,管理运营南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所属国有企业资产及股权,承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二)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南昌大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主要法人股东,持有本行股权占比为9.0069%,且该公司委派了易倩在本行董事会担任董事职务。南昌市政为南昌大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母公司,因此该客户为本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交易价格严格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执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本行对南昌市政存量客户统一授信63200万元,授信金额占本行2024年四季度末资本净额12.48%。
五、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情况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在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上,独立董事赵伟表示,会议审议《对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存量客户统一授信63200万元》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赵伟同意向南昌市政集团存量客户统一授信63200万元整,期限36个月,贷款用途为集团成员公司流动资金用信,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用信方式及用款用途由关联公司提供真实有效的用信材料。
七、监管部门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该笔关联交易已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报告。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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