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2010年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总结表彰暨2011年一季度全省金融形势分析会在南昌隆重召开。会上,江西省农村信用社成关注和热议的亮点。在全省各金融机构中,江西省农村信用社不仅荣获了“2010年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二等奖”,而且因其倾情三农服务和在壮大县域经济过程日益凸显的“主引擎”作用,更是受到了与会者极大的关注。
也正是在江西省2010年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总结表彰暨2011年一季度全省金融形势分析会召开的前后时间里,记者深入江西各地,对全省农信社进行了深入的调查采访,耳闻目睹到正以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等建设,构筑起助推城乡金融一体化,强力推进江西县域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让广大群众享受到越来越便捷安全银行服务的崭新的江西省农村信用社风采。
倾情架起农村致富的通途大道
“小额贷款的扶持让我创业没有“后顾之忧”,现在,我做大做强传统旅游特色食品产业的劲头更足了!”5月的庐山西海风景区,风光迷人,游人如织,风景区内的永修县易家河村妇张赛芳,见到记者走进她的赛芳农副产品展示中心采访,她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充满感激地向记者谈起了永修县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给她创业带来的好处。
张赛芳告诉记者,几年前,她联合本地10位姐妹开办了西海土特产专营店,经营当地二十余种土特产,产品销路非常好,她打算再开一个农副产品展览中心,扩大品牌效应,但资金不足成为她实现梦想的一只“拦路虎”,“永修县农村信用社了解到我的情况后,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多次主动上门,实地考察,热情鼓励,最后及时为我发放了担保贴息小额妇女创业贷款,累计发放妇女创业贷款120万元,解了我和众姐妹的‘燃眉之急’。”张赛芳告诉记者,经过几年的发展,如今,她和众姐妹们的赛芳农副产品展示中心已挂牌成立,不仅带动和发展了具有易家河生态特色的旅游经济,而且还使当地大批农民实现就业和规模种养,解决了分散农户对接大市场的难题。
真情服务三农,倾情架起农村、农民致富的通途大道。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全省农村信用社坚持“支农、兴农、富农”理念,找准“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发挥区域优势,加大对“三农”、返乡农民工创业、民营中小企业等民生事业的信贷投入,凸显在促进就业、全民创业、教育助学、扶贫解困等方面的农村金融惠民服务功能。通过调查摸底辖内农户,对评级授信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发放信用贷款,解决农民发展特色农业产业资金瓶颈,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主动参与政府下岗再就业工程,为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了占全省金融机构80%多的下岗位再就业贷款,帮助他们实现再就(创)业;根据创业主体类别,细化市场、细分客户,推出“青年创业贷款”、“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等多个品种。为引导农村妇女参与农村产业化和自主创业,省联社与省妇联开展对“农村妇女致富能手”、“五好文明家庭”等荣誉农户小额信贷优惠活动,满足全民创业不同层次的信贷需求。同时,为帮助贫困学子解决就学难题,全省农信社重点做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主办和代理工作,使贫困学生能顺利求学。为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省联社创新举措,鼓励成员行社向粮棉收购加工、彩印包装、建材生产等行业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时,实施县联社、政府、担保公司“三方互动”机制,既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又有效规避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金使用安全性。为将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省联社依托现代科技信息化网络平台和网点遍布城乡优势,发挥“窗口银行”作用,为全省农户免费开设“一卡通”专用账户,免费代理发放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实现“无截留、无拖延、无上访”的“三无”目标,帮助了农民增收致富。
架起农村、农民致富通途桥梁的同时,全省农村信用社也获得了快速发展。记者了解到,2011年4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合作银行)各项存款余额2188亿元,较年初净增265亿元,增量占全省金融机构的24.32%,增幅13.78%,高出全省金融机构平均增幅4.58个百分点;各项贷款余额1419亿元,较年初净增161亿元,增量占全省金融机构的27.2%,增幅12.81%,高出全省金融机构平均增幅5.14个百分点。
奉新县总人口31.2万人,而农业人口22.9万人,占总人口的73.4%,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体的典型的农业县。全县土地面积1642平方公路,其中耕地面积38.5万亩,林地面积160.6万亩。
“奉新县农村信用社作为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金融主力,近年来在奉新县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中,作出了突出的贡献!”这是记者在奉新县采访时,该县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对奉新县信用联社一致的高度评价。
而记者了解到,2010年,奉新县信用联社涉农贷款84392万元,较年初净增17636万元,其中涉农贷款占各项贷款的85.4%,较年初增长2.97个百分点。2010年涉农贷款增幅26.42%,无论是涉农贷款投放量和增幅,均位居全县各家金融机构榜首,为新农村建设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真正起到了农村金融主力军、主引擎的作用!
真情服务三农,锐意创新改革。近年来,随着支农服务的不断深入,奉新县信用社先后推出了支农品牌,如小额农贷、农户联保、林权抵押等。2010年,奉新县信用社在不断总结支农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推出的安家乐住房贷款、致富桥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细化农贷市场,进一步满足了农户信贷的需求。
作为典型的农业县,农业产业发展稳定,去年该县农业产业增加值为331698万元,增长15.9%。特别是奉新的大米闻名省内外,全年粮食播种面积64.31万亩,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农业大户。
“没有奉新县信用联社一直以来的大力支持,就没有我今天事业的发展!”当记者走进奉新县宋埠镇全国种粮大户宋建华的现代化大米加工厂时,他握着记者的手,说出了自己发自内心的感激话语。宋建华从数年前开始租赁稻田从事粮食和经济作物种植,如今规模达到了1530亩,并投资购买了大型水库从事水产养殖,形成了立体养殖模式。“2009年,奉新县信用社了解到我急需一笔资金用于扩大生产的情况后,他们主动上门,实地考察,随后向我发放了100万元信贷资金,支持我购买了大米加工设备和运输设备……”宋建华告诉记者,两年不到的时间里,他的大米加工产获得了迅速的发展,生意红红火火!现个人年收入达60余万元。
在安义县,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村创业能人,发家致富,扶持农村特色经济发展,更是可圈可点……
记者了解到,2010年,全省农村信用社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银监、人行等部门支持下,始终坚定“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强化与各方面的互动合作,切实加大对三农、县域经济、民生工程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各项业务继续保持又好又快发展态势,对社会经济贡献度不断提升。全年有效投放各项贷款1070亿元,同比多增97亿元,新增贷款月均余额160亿元,全年累放额及月均增量均居全省金融机构首位;涉农贷款余额1002亿元,较年初增加210亿元,增幅26.58%,高出各项贷款平均增幅4.79个百分点;中小企业贷款余额291.15亿元,较年初增加56.26亿元,增长28.83%,高出各项贷款平均增幅6.77个百分点。一年来,江西省农村信用社不断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涉农贷款占比达79.6%,比年初上升1.7个百分点,特别是面对2010年特大洪涝灾害,更是全力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累计发放灾后重建贷款50.3亿元,其中对因灾倒房3.6万农户发放重建贷款10.4亿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继续加大对下岗再就业、贫困学生、农村青年创业等弱势群体的金融支持,全年累计发放此类贷款37.55亿元。
注满真情的“财政惠农一卡通”
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始终不忘社会责任。为确保各级政府惠农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广大农户,2007年全省农信社依托网点优势和先进信息网络,主动承担起全省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代理发放工作,使全省每年54项、10多亿元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以最快速度发放到800多万农户手中,每年支付成本达6200多万元。
“说心里话,我们老百姓心里对农村信用社有着说不完的感谢!”在永修县江上乡,记者一行走进了该镇的农村信用社,在得知记者是前来采访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代理发放工作的有关情况后,正在这里办理业务的该镇农民李宏民向记者打开了话匣子,“对我们老百姓来说,太方便了,而且没有一笔钱错误过,农村信用社的工作真及时、真负责、真热情……”
记者了解到,为了确保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真正及时享受国家实惠,永修县信用社积极与当地党政、财政、村委等部门及百姓互动,把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作为改善民生、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加速电子、信息化等自身硬件设施的建设。开通了快速的拨付通道,强化工作措施,改进服务方式,代理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名列全省先进,成效显著。
“财政惠农一卡通”,一张卡里注满了真情。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自2008年以来,永修县信用社代理发放全县19个乡(镇)、涉及农户65476户,涉及面积32.75万亩,涉及代发项目41个,为全县所有农户均免费开设了“一卡通”专用账户。截止2011年2月末,累计代理发放各项强农惠农资金3.2亿元,投入成本20余万元。在代理发放工作中,永修县农村信用社采取八项措施:一是开立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指定网点联系人,做到专人管理;二是设立了强农惠农资金专柜,方便了老百姓取款;三是建立了“强农惠农资金公示栏”,及时公布惠农资金发放信息,方便群众核对是否漏发项目;四是要求各社代理发放时按项目选择对应的摘要码,让农户明白自身所享受的惠农政策项目;五是规范代理流程。与县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制定代理发放流程,做到惠农资金批量发放、及时核对、迅速发放(2个工作日内完成);六是在群众取款相对集中的时段,合理安排资金和人力,保证取款时间,改进服务方式,给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七是对代理的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收手续费、存折不收工本费,为农户提供无偿服务;八是对代理发放的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截留、不挪用,保证农户随到随取、随用随取,不附加取款条件,使农户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全县信用社代理发放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工作,实现了“无截留、无拖延、无上访”的“三无”目标,确保了各项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把党和政府给予广大农民的点滴关怀,温暖地送达到他们的心里。
“现在,我们这里有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真是太方便了……”记者在赣州、新余等地市采访时了解到,为做好代理“财政惠农一卡通”资金发放工作,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在保留近1/4偏远亏损网点的情况下,填补了40个金融服务空白网点,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保障了广大农民享受基本金融服务。
科技撑起安全、高效、快捷的金融大厦
对公账户手机短信服务全面开通,银企对账系统实现银企自动对账……自2011年2月以来,江西全省各地的人们,欣喜地看到,随着以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等多方面建设的全面完成和升级,江西省农村信用正构筑起助推城乡金融一体化,强力推进江西县域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让广大群众享受到越来越便捷安全银行服务的崭新的金融大厦。
记者了解到,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启动对公账户短信提示信息系统建设后,全面开通了对公账户手机短信服务,只要预留单位账户监督人手机号码,就能够及时接到客户账户变动情况的短信提示。
对公账户手机短信服务,让对公账户主要监管人能够及时掌握资金动向,账户如有资金变动,及时给指定的监督人发送短信提示。客户开立账户、销户、更换印鉴、账户资金发生变动,都会实时发送短信通知客户,能有效保证客户资金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资金可能产生的风险,使客户的资金安全无忧。对公账户手机短信服务的对象是在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开户的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包括财政、机关、事业团体、社保、粮油、企业等对公账户。此项服务是在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开通个人结算账户短信服务的基础上,推出的对公账户短信提示服务,至此,全省农村信用社手机短信服务实现了全覆盖。
2011年3月底,江西全省农村信用社又全面开通银企对账系统,实现银企自动对账,避免弄虚作假,防范人为对账可能产生的风险,确保客户资金安全无忧。
银企对账系统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把对账日常业务处理、回单验印、对账统计分析、对账质量管理等行为纳入计算机处理,实现对账单打印、分发、回收、验印、风险预警等全过程的集中处理。银企对账集中管理系统能有效防范操作风险,确保银企双方账务记载的及时性、正确性和完整性,确保客户资金安全,堵塞资金管理漏洞,及时发现差错事故,防范经济案件。
江西省信用社还制定了《银企对账集中管理系统业务管理办法》,对账管理系统用户设定明确的分类和管理权限。用户分为五级,具体包括:超级用户、系统管理员、对账中心业务管理员、对账中心业务操作员、网点操作员。不同级别的用户,根据管理员的角色分配其不同操作权限,界面菜单显示也不同。各级用户指定专人担任,不同用户之间必须严格分离,不得相互兼任。各对账中心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及分工,合理设置系统管理用户和业务操作用户,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岗位制约。各县级农村信用联社对账中心至少配备2名以上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认真负责、熟悉会计业务处理流程、熟练操作电子验印系统、银企集中对账管理系统等应用系统的业务人员,其中1名必须为专职,至少有2名以上科技人员熟悉系统的维护。
严格高效的金融规范安全和手段措施,还得构建起执行者牢固的安全规范执行意识。为彻底杜绝员工赌博和经商办企业现象、规范员工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接受广大员工和社会监督,江西省农村信用社严格重申“二十条禁令”有关规定:不管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发现员工有赌博行为的,金额不论大小,一经证实,一律予以开除;凡是经商办企业的员工,一经查实,一律予以辞退;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的员工,未报备,经举报后查实的,一律调离重要岗位。
为使“二十条禁令”成为员工时刻牢记的“高压线”,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要求各单位将“二十条禁令”张贴在每个营业网点营业间内显目位置,重新印发给每位员工;凡是参与经商办企业未报备的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纪委报备;设立举报信箱,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几年前,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社根据《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性文件,向全体干部员工发布了“二十条禁令”,如有其中所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处分或辞退。
“二十条禁令”具体内容为:挪用、侵占、盗取客户或信用社资金的;虚开存单(折)的;进行(指使)账外吸存、放贷、拆入、拆出资金等经营活动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变造的贷币换取真币的;违反规定办理(支付)死亡人(或所有权有争议的)存款过户的;在信贷等业务活动中索取、收受各种回扣、手续费或财物的;发放假名、冒名贷款的;3年内受到2次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发放虚假、无效抵(质)押担保贷款,或贷款发放后抽走抵押(质)押登记凭据的;故意破坏计算机系统及关键配套设施的;涂改、伪造档案或未经审批擅自销毁档案的;参与“黄、赌、毒”活动或有其他刑事犯罪行为的;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办理空头汇款或伪造汇划信息的;违反规定出具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或盖有公章或业务用章的空白存款凭证的;办理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擅自制作银行卡的;私自刻制行政公章、业务公章的;违规出租、出借、携带或使用枪支的;不按流程操作或监督岗位失职导致重大损失的;无故旷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