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风险合规提示7:关于开展2015年非法集资问题排查的提示
关于非法集资问题的提示
各部门、支行及分理处:
根据江西银监局合作处《关于开展2015年非法集资问题排查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非法集资问题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严禁员工参与民间融资及为民间融资提供担保情况;
(二)严禁员工违规经商办企业,自办或参与经营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等。
(三)严禁在岗员工直接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四)严禁以农商行名义或利用员工身份承诺高利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五)严禁以员工身份用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六)严禁利用员工或客户的账户为非法集资活动过渡资金;
(七)严禁员工以各种方式进入营业场所或办公场所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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